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有关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建规字〔2023〕7号)已印发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申请工作,规范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联合审查等问题,现将有关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
1.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材料.doc
2.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认定流程图.doc
3.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合审查意见书.doc
4.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