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法扣留车辆公告(2021年5月份至6月份)
1、以下车辆在2021年5月份至6月份因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花都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详细地址附后)。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花都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联系方式:86845685 地址:bet365亚洲官网 新花路10号)
附件1:新和场花都交警大队2021年5月暂扣违法车辆移交明细表.xlsx
附件2:新和场花都交警大队2021年6月暂扣违法车辆移交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