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亚洲官网 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一、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自主权。
6.拒绝治疗权。
7.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督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二)患者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病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10.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
二、本院无接受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财产情况。
三、服务投诉方式:
医疗质量投诉:020-62935457花都区人民医院医务科
医疗服务投诉:020-62935457花都区人民医院医务科
上级投诉方式:
区卫健局纪委:020-86859112 卫健局九楼纪委办公室
物价投诉:020-12358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党委书记、院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预防为先,筑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医院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医疗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断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岗位廉政风险和防范管理
(1)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把行风建设定为长期管理目标,以“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实施,职工积极参与。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廉洁诚信医院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思想上高度统一,提高党性修养,着力广大党员崇尚实干、追求卓越、廉洁为民的行业素养,把医院的行风建设工作主动视为自己的责任,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有效推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督,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走访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以及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廉洁行医等方面的反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让患者满意;
(4)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加强医德医风管理,崇尚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恪守医德,廉洁行医,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