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府办《关于印发花都区强化环保(治水)联合执法推进污染综合整治的通知》精神要求以及区局的工作部署,新华食药监所结合辖区实际,迅速展开行动并采取“四步走”的工作策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大凌河、新街河、田美河、天马河重点河涌周边食品经营无证的整治。
第一步,建立整治档案。新华食药监所依据职能分工,对四条河涌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对河涌周边食品经营户持证情况(包括证照齐全、有照无证、无证无照)进行分类汇总,建立整治工作档案,为整治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步,加强宣传引导。新华食药监所利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契机,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单张,充分发挥协管员力量,逐户发放整治告知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集中整治创造条件。同时,为经营户免费发放“许可证”框架,营造服务氛围,实现“亮证”经营。针对个别重难点经营户开展约谈,最大程度的避免暴力抗法等行为发生。行动开展以来,我所共派发食安创建的相关宣传资料一千多份,发放“许可证”框架三十多个。
第三步,集中分类整治。自接到整治通知以来,新华街已多次牵头组织食药监、城管、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力量对所对河涌周边无证及占道经营的餐饮店开展联合分类整治行动。各部门依据职能开展整治,城管部门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以及油烟污水乱排放等情况进行拆除和整治。新华食品药品监管所则对河道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进行整治和检查。截至11月2日,新华监管所共参加统一联合整治行动7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共计137户次。其中涉及我部门监管职能的经营业户37家,发出监督意见书1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对完全属于我部门监管的经营业户进行登记造册,并限期整改。
第四步,环境提升优化。在集中整治期间,新华食药监所积极派发统一制作的《新华街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与经营户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所到之处做到痕迹化管理,张贴《监督意见书》。并加强力度查处辖区内河涌周边食品经营户偷排污水等行为,提升周边河涌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