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所:
现将《2021年bet365亚洲官网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食品销售监管科反映。
附件:2021年bet365亚洲官网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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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万丹,联系电话:020-868196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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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销售活动监督检查,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科学随机、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为重点,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二、检查对象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添加剂销售者;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者;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属于食品销售监管范畴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三、检查内容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维持情况,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情况,进货查验、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温度控制与记录等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管理和处置情况等。从事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相关备案情况、相关信息记录情况、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及落实情况等。对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还应包括经营者执行专柜专区销售、消费提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情况。对市场开办方、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举办前相关报告、入场食品经营者资质、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及落实、食品安全检查等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按各类业态的检查要点表及总局印发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执行。各市场监管所可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作为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应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覆盖全部项目。
四、检查频次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对食品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如上级出台新规则按新规要求执行。
(一)对已完成风险等级评定对象的,各市场监管所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设定食品销售者检查频次。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列为D级监管,每学期开学时段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全项目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辖区内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新华、新雅、花城、秀全等四个镇街不少于1家,全区不少于7家。
(二)对暂未启动风险等级评定对象的,要按照全覆盖原则,每年每家不少于1次。
(三)按照市民生实事工作要求,2021年应完成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明察暗访,每季度重点检查1次。
(四)对问题线索食品销售者实施飞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根据辖区实际,并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按照对较高风险单位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单位的监管原则,科学拟制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按期完成辖区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评定工作,确保完成率100%,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切实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食品销售监管科要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适时对各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管所应落实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督促食品销售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要求食品销售者主动停止食品经营活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高风险、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抽检多次不合格、举报投诉较多的食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监管科应联合对应市场监管所共同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依法信息公开。各市场监管所应当依法及时在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销售监管科依法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着力提高监督检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附件:1.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2.食用农产品市场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用表
3.广东省特殊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
4.(企业)广东省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广东省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5.(个体)广东省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广东省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附件1
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地点: 告知事项: 我们是 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重点项(*)12项,一般项23项,共35项。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评 价 | 备 注 |
一、经营资质 | *1 | 经营者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并摆放或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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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相符。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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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条件 | 3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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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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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规范 | *5 | 检查的食品在保质期内。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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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检查的食品感官性状正常。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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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食品按品种分区分类、隔墙离地摆放,并与非食品分开销售。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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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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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配备相关设备并贮存。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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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营的大米检测报告含有重金属检验项目。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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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营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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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悬挂提示牌,并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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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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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及发货票证。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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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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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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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签 与广告 | *17 | 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显著标注,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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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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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销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不得加贴。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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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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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经营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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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功能。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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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部管理 | 23 | 食品经营企业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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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食品经营企业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有相关记录。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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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食品经营企业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
*26 | 食品经营者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上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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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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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所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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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按规定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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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贮存和运输 | 30 |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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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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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网络食品 经营 | 32 | 入网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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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入网食品经营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非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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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34 | 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留存相关记录。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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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食品经营者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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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
说明:1.表中*号项目为重点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重点项目应逐项检查,一般项可视情况随机抽查。
2.检查结果判定方法:①符合:未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和一般项存在问题;②基本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③不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
3.当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列入下次检查必查项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名 称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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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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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 检查次数 | 本年度第 次检查 |
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按照表 开展,共检查了( )项内容;其中: 重点项( )项,发现问题( )项; 一般项( )项,发现问题( )项。 |
检查结果: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结果处理: □ 通过 □ 书面限期整改 □ 其他 说明(可附页): |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17-2-000001。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2、3”。
2.名称: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书上的食品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①食品销售。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选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的选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选不符合。②餐饮服务。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问题的选符合,发现重点项存在1项及以下不合格且70%≤一般项合格率<100%的选基本符合,发现重点项存在2项及以上不合格,或一般项合格率<70%的选不符合。
9.结果处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和结果为不符合的,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填写相应的处理。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经营单位,一份留存。
附件2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 □ 专项监督检查 □其他检查 被检查单位类型:□批发市场(□综合 □果蔬 □水产品 □畜禽蛋) □零售市场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 ,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2. ,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告知事项: 我们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检查项目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市场日常检查制度、快速检测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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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配备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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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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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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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施分区销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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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环境、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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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填报《入场经营者信息表》,及时更新,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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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实填报《市场开办者信息表》,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名称、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摊位数量等信息。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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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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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查验并保留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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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无法提供产地或者购物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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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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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3 | 发现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填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销毁情况登记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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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将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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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批发市场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批发市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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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批发市场制作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或者销售凭证样式,供入场销售者使用。(批发市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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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批发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不得进入批发市场进行销售。(批发市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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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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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检查项目,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重点项共9项,其中6项为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通用,3项为批发市场开办者专用,重点项应逐项检查。一般项共8项,随机检查不少于3项。
2.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符合”;有重点项或一般项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 □ 专项监督检查 □其他检查 被检查单位类型:□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其他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 ,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2. ,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告知事项: 我们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检查项目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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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符合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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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并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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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属各销售门店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以及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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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企业,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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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贮存食用农产品,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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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述采购、销售、贮存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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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至(六)项、第(八)至(十一)项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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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第(十二)项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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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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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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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发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由于销售者自身原因造成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实施召回。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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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于停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按照要求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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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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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用农产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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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将停止销售、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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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租赁仓库时,选择能够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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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包装物或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注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予以标明;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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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包装,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 □是 □否 |
|
*19 | 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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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所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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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销售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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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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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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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检查项目,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重点项共10项,应逐项检查。一般项共12项,视销售者具体情况进行检查不少于5项。
2.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符合”。
3.有重点项(第8、12、13除外)或一般项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查处。
4.重点项第8、12、13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停止销售或者召回,并依法查处。
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 □ 专项监督检查 □其他检查 被检查单位类型:□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其他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 ,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2. ,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告知事项: 我们是 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检查项目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如实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名称、贮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等信息。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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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出货日期、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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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出货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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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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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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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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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贮存肉类冻品,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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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查验并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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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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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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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检查项目,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重点项共5项,应逐项检查。一般项共4项,随机进行检查。
2.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符合”;有重点项或一般项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查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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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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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 检查次数 | 本年度第 次检查 |
检查内容: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 □ 专项监督检查 □其他检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按照《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共检查了( )项内容;其中: 重点项( )项,发现问题( )项; 一般项( )项,发现问题( )项。 |
检查结果: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结果处理: □通过 □书面限期整改 □责令停止销售或者召回 □立案查处 说明(可附页): |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 年 月 日(章) |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5+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16-5-000001;数字5代表“食用农产品”。
2.名称: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上的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上的经营地址,在批发、零售市场内的,可以简写为:“XX市场XX档”。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上的内容填写,个人的填写身份证号。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是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还是贮存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按照各检查要点表后附的说明要求,根据检查情况选择“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9.结果处理:检查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按照各检查要点表后附的说明要求,对应选择书面限期整改、责令停止销售或者召回、立案查处。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被检查人,一份监管部门留存。
附件3
广东省特殊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重点项(*)9项,一般项10项,共19项。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评价 | 备注 |
1.经营 资质 | *1.1 | 持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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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际经营的品种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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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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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合法性 | *2.1 | 经营的特殊食品应当经过注册或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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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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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经营的进口特殊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应当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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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应当设置警示用语区及标注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所占面积不应小于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20%,并使用黑体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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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 *3.1 | 采购特殊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批准证明文件以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索取有效的进货凭证。进口产品应当提供同批次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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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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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从事特殊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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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对实行由总部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经营企业,销售门店应保存总部配送清单,并以适当形式,提供经总部统一查验的供货者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供监管部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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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过程控制 | 4.1 | 设立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并在专区(专柜)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按经营特殊食品类别分别注明“****销售专区(专柜)”字样(绿底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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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特殊食品不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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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销售的特殊食品应当在保质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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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经营对温度、湿度有特别控制要求的特殊食品,应当按规定的条件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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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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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广告(包括宣传海报、产品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广告批准文件。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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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5.1 | 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具备相应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企业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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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 6.1 |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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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上表中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评价栏中打√;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评价栏中打×。
3.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备注栏中要填写必要的检查记录信息。
4.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对象不涉及的项目,可视为合理缺项并在“备注”栏标注为不适用。
附件4
广东省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广东省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企业)
经营企业名称: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评价 | 分值 | 得分 |
食品通用检查项目(31项) |
一、经营资质 | *1 | 许可证合法有效,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 □是 □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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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与实际经营相符合。 | □是 □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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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条件 | 3 | 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是 □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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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和熟食、水产品与其他食品等销售、贮存区域分开设置。 | □是 □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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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及时报告外设贮存场所。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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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管理 | 6 | 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 □是 □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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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 □是 □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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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 □是 □否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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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管理 | 9 | 主要负责人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 □是 □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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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有相关记录。 | □是 □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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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相关记录。 | □是 □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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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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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过程 控制 | *13 |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是 □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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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所采购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 | 1.5 |
|
*15 | 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配备相关设备设施。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16 |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且有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17 | 过期、变质或回收的食品有显著标志,或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18 | 食品贮存、加工、陈列及“三防”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19 | 食品贮存隔墙离地距离在10厘米以上。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20 |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21 | 现场抽查未发现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22 | 现场抽查大米检测报告含有重金属检验项目。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23 | 现场抽查未发现经营其他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24 | 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25 | 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26 | 按要求停止销售、召回、报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六、标签与广告 | 27 | 抽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28 | 抽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含宣传资料)的内容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29 | 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30 | 抽查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七、其他 | 31 | 食品经营者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食品特殊检查项目(20项) |
八、食用农产品 | 32 | 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所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33 | 抽查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九、进口食品 | 34 | 抽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35 | 抽查的进口食品有国家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十、特殊食品 | 36 | 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并按规定设立提示牌。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37 | 抽查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经省级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38 | 抽查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39 | 经营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十一、网络经营 | 40 | 入网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41 | 入网食品经营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非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应当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0.5 |
|
十二、现场制售 | 42 | 操作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43 | 食品操作区域保持清洁、卫生。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44 | 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45 |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46 | 操作专间无明渠,温度控制在25度以下,消毒记录完整,无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物品情况。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47 |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48 | 餐厨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无毒无害,使用前后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49 | 不存在加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的情况。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十三、利用自动售货设备经营 | 50 | 放置地点与备案一致,并按规定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等资料。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51 | 自动售货设备整洁,设备运行正常,并有清洁消毒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本次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
|
评级人员签名 |
|
备 注 | 1.检查评价为“否”的,予以计分;2.选择合理缺项的,不计分;3.*为重点项(共12项),其他为一般项(共39项);4.如无第八至十三项经营内容的,无需填写相关内容;5.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本表应结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通知》中的《告知页》和《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使用。 |
附件5
广东省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广东省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适用于非企业性质食品销售者)
经营者名称: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评价 | 分值 | 得分 |
食品通用检查项目( 23项) |
一、经营资质 | *1 | 许可证合法有效,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 □是 □否 | 2 |
|
*2 | 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与实际经营相符合。 | □是 □否 | 2 |
|
二、经营条件 | 3 | 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是 □否 | 1 |
|
4 | 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和熟食、水产品与其他食品等销售、贮存区域分开设置。 | □是 □否 | 1.5 |
|
三、人员管理 | 5 |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是 □否 | 1 |
|
*6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四、经营过程 控制 | *7 |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 □是 □否 | 2 |
|
*8 |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是 □否 | 2 |
|
9 | 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配备相关设备设施。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10 |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且有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11 | 食品贮存、加工、陈列及“三防”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12 | 食品贮存隔墙离地距离在10厘米以上。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13 | 现场抽查未发现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14 | 现场抽查大米检测报告含有重金属检验项目。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15 | 现场抽查未发现经营其他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16 | 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17 | 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18 | 按要求停止销售、召回、报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五、标签与广告 | 19 | 抽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20 | 抽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含宣传资料)的内容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21 | 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22 | 抽查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六、其他 | 23 | 食品经营者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食品特殊检查项目(18 项) |
七、食用农产品 | 24 | 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25 | 抽查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八、进口食品 | 26 | 抽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27 | 抽查的进口食品有国家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九、特殊食品 | 28 | 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并按规定设立提示牌。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29 | 抽查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经省级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30 | 抽查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31 | 经营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十、网络经营 | 32 | 入网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33 | 入网食品经营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非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应当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十一、现场制售 | 34 | 操作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35 | 食品操作区域保持清洁、卫生。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36 | 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37 |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38 | 操作专间温度控制在25度以下,消毒记录完整,无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物品情况。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5 |
|
*39 |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40 | 餐厨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无毒无害,使用前后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 □是 □否 □合理缺项 | 1 |
|
*41 | 不存在加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的情况。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 |
|
本次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
|
评级人员签名 |
|
备 注 | 1.检查评价为“否”的,予以计分;2.选择合理缺项的,不计分;3.*为重点项(共12项),其他为一般项(共29项);4.如无第七至十一项经营内容的,无需填写相关内容;5.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本表应结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通知》中的《告知页》和《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使用。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