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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_关于花都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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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都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29 09:44    文章来源:bet365亚洲官网 审计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0年8月31日在花都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花都区审计局局长   罗忠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我区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实施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区本级决算草案、镇街财政决算、区级部门预算执行、财政(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公共投资项目、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共19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终止),查出问题总金额 14.52亿元,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涉嫌违法违纪事项2件。通过审计揭露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区、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加强债务管理,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全口径实时动态监管政府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般债务率32.94% ,确保全年政府性债务余额不超限额;依规申报新增政府债券,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24.53亿元,助力区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在稳投资、扩需求、补短板方面的积极作用。

       ——关注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和安排财政资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三大攻坚战,加强“六稳”支出保障。2019年区财政投入教育支出37.40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7.94亿元,污染防治支出14.5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3.90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1.9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亿元,振兴乡村和扶贫援建支出3.02亿元,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财政部门组织全区预算部门对2018年度财政支出所有项目和部门开展自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复核15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9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3项;并组织对2019年预算安排500万元(含)以上项目进行绩效运行监控,选取2个部门委托第三方实施部门整体支出全过程监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全程化、公开化。

       ——认真整改落实,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和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截至2020年6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25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区级决算报表相关资料反映,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2.78亿元,总支出172.6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9.92亿元,总支出119.0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8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56亿元,总支出0.56亿元;财政专户资金总收入4.44亿元,总支出1.0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4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在财政预算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涉农资金整合等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府投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少列政府资产,涉及金额100 000万元。

       2.少计提区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涉及金额167.72万元。

       3.少计提区级教育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34.80万元。

       4.未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

       5.未制定本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6.未按规定时间将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细化分解。

       7.1个街道代管资金专户银行利息未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167.26万元。

       (二)镇街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1个镇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镇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镇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5 195.69万元。

       2.对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拆违工程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 695.19万元。

       3.将上年度一般预算结余和基金预算结余转入当年收入,虚增财政收入,涉及金额1 633.60万元。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 031.28万元。

       5.下属单位专项结余资金未上缴,涉及金额383.96万元。

       6.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镇财政,涉及金额94.46万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涉及金额37.90万元。

       8.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务接待函,涉及金额1.51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65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了审计全覆盖,同时对6个单位的其他财政(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随着审计全覆盖的持续推进和花都区依法治区各项措施的不断落实,2019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批复执行预算收支;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会计质量管理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不断改进和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基本能够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活动基本遵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

       (1)1个单位未按协议约定将工程款支付给受托方,直接支付给施工方,涉及金额2 568.20万元。

       (2)5个单位租金、利息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1 443.07万元。

       (3)2个单位提前支付下年度的报纸印刷费或拨付下年度人员工资和经费,涉及金额146.96万元。

       (4)1个单位未按协议约定收取租户延迟缴交租金滞纳金,涉及金额38.15万元。

       (5)2个单位违规给在职在编人员发放工作补贴,涉及金额31.34万元。

       (6)1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2.98万元。

       (7)1个单位出租物业896.90平方米,租金应收未收,涉及金额8.07万元。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1)4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也未按“三公”经费预算管理规定办理预算调整报批手续,涉及金额12.63万元。

       (2)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5.83万元。

       (3)2个单位无公务接待函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涉及金额2.80万元。

       (4)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会议费,涉及金额1.82万元。

       3.存量资金管理方面

       6个单位以前年度结余或结转资金已超过2年未使用,未按财政部门要求上缴,涉及金额1 923.61万元。

       4.资产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上级主管部门划入或其他单位转入资金纳入财政代管专户管理,涉及金额46.55万元。

       (2)1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0.95万元。

       (3)3个单位使用现金购买办公用品及支付误餐费、租车费等费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9.67万元。

       5.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方面

       3个单位未按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6.会计核算方面

       (1)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行分账核算,而是与单位资金账一并核算。

       (2)2个单位未按政府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衔接有关规定补提固定资产折旧,涉及金额2 496.63万元。

       (3)1个单位的软件资产未按规定作资产登记和管理,涉及金额193.32万元。

       (4)1个单位购置核心网络设备等未登记资产,涉及金额35.82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区对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2019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花都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等专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方面发现:1个单位部分不动产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中列示。

       (二)花都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发现:10个项目未向社会公开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2个单位未对补助资金进行考核。

       (三)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方面发现:2家民办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未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公益路(三东大道—平步大道)建设项目工程、永富路(天贵路—莲山路)建设项目工程、铁山河整治工程预算执行以及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上述4个项目工程的运行情况,建设项目基建程序、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控制、合同履行情况等基本遵守有关规定;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一)公益路(三东大道—平步大道)建设项目工程、永富路(天贵路—莲山路)建设项目工程、铁山河整治工程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3个建设项目开标时间与提交招标文件确定截止时间未按规定在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1个建设项目部分围板高度未达到设计图要求。

       3.1个建设项目工程经抽查部分机动车道路面,发现个别抽查点厚度低于设计标准。

       4.1个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时间早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时间。

       5.1个建设项目其中两个标段施工招标前尚未确定监理单位。

       (二)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房屋附属设施补偿与测量图数据不相符,涉及金额39.79万元。

       2.违规发放通讯、加班补贴,涉及金额8.78万元。

       3.误餐费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 082.05万元。

       4.报销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418.95万元。

       5.未登记无形资产,涉及金额30万元。

       6.对弃产物资管理不善。

       四、企业审计情况

       对2家国有企业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家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2018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真实,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1家企业受让债权资产包项目处置收支净额未作收益反映,涉及金额181.02万元。

       (二)1家企业多计提安全生产经费,涉及金额100.11万元。

       (三)1家企业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涉及金额61.51万元。

       (四)1家企业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涉及金额22.15万元。

       (五)1家企业无公务接待函列支接待费,涉及金额4.77万元。

       (六)1家企业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涉及金额624.85万元。

       (七)1家企业2018年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无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的相关规定。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重视财务基础性、日常性工作,不断优化管理,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要始终把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抓好营商环境优化、支持实体经济和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等重大政策落实,强化政策研究,在把握政策实质、吃透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加强财政运行全过程跟踪,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部门(单位)要尽快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增强责任意识。对下属单位多、资金量大、权力集中的部门(单位)要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范经济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区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下,迅速组织审计力量,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花都区2020年1月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防治、交通检疫等10个工作组。先后下发《关于部分调整花都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bet365亚洲官网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22份、函件14份、会议纪要22份、通告3份。花都区政府多次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能按照财经纪律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安排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相关职能单位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支出能做到专款专用,花都区慈善会和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基本能按要求接收、拨付、分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审计发现1个单位未建立受赠物资的使用制度和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受赠物资及其分配的有关信息。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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