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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府办_bet365亚洲官网 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花府办函[2019]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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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亚洲官网 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花府办函[2019]106号】

发布日期:2019-06-14 09:41    文章来源:区住房和建设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说明:   bet365亚洲官网 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的解读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花都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bet365亚洲官网 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花都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低碳新发展理念,切实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给人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9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135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转发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穗建技〔2015〕278号)等要求,结合我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主要目标。

  1.进一步提高我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争取到2019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30%,到2025年不低于50%。

  2.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为契机,逐步提高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结合我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的开展,鼓励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逐步提高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争取到2020年底全区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15%。

  3.建设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基地,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区力争建设2个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以试验区为重点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发展。

  2.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采用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等措施从总体上进行把控,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并综合运用财税等经济手段为引导,激励、带动全区绿色建筑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规划先行,源头把关。以规划为把控,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项目土地出让、建设项目规划要点等前期环节进行控制,从源头上实施管控。

  4.有效服务,加强监管。以服务为先导,以监管为手段,促进绿色建筑有效落实。以绿色建筑薄弱点入手,进一步加大人才培训,支持绿色建材发展,监督绿色建筑要求的落实,在建筑设计审查、绿色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等过程方面进行严格把控。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1.源头管理,科学规划。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积极落实绿色、节能、环保理念,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2.率先示范,大力引导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和《关于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贯彻落实意见的函》(穗墙建函〔2017〕90号)等相关规定,全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及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应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居住区。

  3.以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提高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以我区获得国家批准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鼓励辖区内新建房屋建筑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打造高星级绿色建筑金融试验区。

  (二)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1.开展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管理,适时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我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数据支撑。

  2.严格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指标,对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实施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按国家和省规定实施阶梯价格。

  3.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确定系统内的重点节能改造建筑名单,并组织开展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加强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对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阶段应进行严格把关和指导;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采用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

  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四)着力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

  1.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热反射涂料、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绿色节能建材。引导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的发展利用,全面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严禁使用实心粘土砖、袋装水泥。

  2.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示范推广使用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楼梯、阳台、内墙板、外墙板等装配式构件,加快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发展,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

  3.积极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实施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保障性住房全面实现装修交房。

  (五)加强建筑废弃物监管,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加大对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将建筑废弃物运输与消纳管理措施纳入建筑废弃物运输联单管理,以明确和跟踪所有可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的去向。

  2.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建筑废弃物的分类、破碎、筛分等技术研发,建设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基地,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

  三、职责分工

  (一)区金融工作局。负责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确定试验区的区域范围,指导区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依自身职能负责绿色建筑的规划审批工作。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贯彻落实意见的函》(穗墙建函〔2017〕90号)等相关规定,在各层次城市规划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相关内容,确定区域内新建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和要求;在土地出让供应阶段,将绿色建筑的星级标准和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公告,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研究制定相应的土地转让奖励政策,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适当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高星级绿色建筑容积率的核定计算。

  (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审批、核准阶段的绿色建筑要求和标准进行把关,对节能评估材料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不予批准,明确项目使用可再生建材的比例,并将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预算。引导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的宣传宣贯工作,以及绿色建筑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为绿色建筑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在施工阶段,加强绿色建筑按图施工的监管,并强化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对检查发现工程参建单位违反绿色建筑相关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理。

  为绿色建筑实施和监督执行提供支持和方便。一是待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实施后,适时编制我区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违反建筑节能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列入不良记录。三是对使用国家或省明令淘汰的、质量不合格的、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四是待市绿色建筑奖励办法出台后,会同规划、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我区二星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激励办法。五是鼓励引导混凝土搅拌站转型升级,发展“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基地,向绿色建材方面发展。七是负责我区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管理工作。

  (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违法建设的巡查、执法处罚工作,加大对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的巡查、执法力度,牵头负责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基地的建设。

  (六)区财政局。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的奖励办法,根据奖励办法或相关文件依据安排专项资金。

  (七)区税务局。负责研究制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依法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

  (八)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单位予以支持和奖励,重点对攻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研究单位,促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建材企业生产绿色建材产品,逐渐转型升级,并对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推广、示范。

  (九)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大型和超大型构建的运输给予支持。

  (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制定绿色建筑产业新型人才引进方面的优惠政策。

  (十一)花都供电局。负责研究和实施公共建筑用电阶梯收费。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时明确绿色建筑的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使用可再生建材的比例,并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绿色建筑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区绿色建筑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区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网络媒体平台,通过举办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采取绿色建筑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学习、先进经验介绍等形式,大力宣传绿色建筑知识,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倡导绿色消费观念,引导企业自觉实施绿色建筑标准,为我区绿色建筑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技术推广。

  邀请绿色建筑行业专家切实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以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和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能力和自觉性。将绿色建筑作为施工现场工人的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有效提高施工一线人员对绿色建筑施工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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