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花都府行复〔2024〕605号
余某某:
你不服被申请人bet365亚洲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广州12345平台作出的举报答复,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于2024年9月3日收到你通过行政复议平台提交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经审查:你通过广州12345平台向被申请人反映广州某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销售冒牌产品等问题(编号:3024080814340299401、2924082111130593901),请求被申请人依法查处。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3日,被申请人在上述工单告知你,在你提供的地址未查找到广州泽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被申请人将该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决定不予立案。你向本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
本府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以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之规定,本案中,你向被申请人反映被举报人涉嫌违法的线索,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公民监督权,其作用在于提供相关违法线索促使被申请人启动行政调查。被申请人已对你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理由告知于你,已履行了处理举报事项和告知的法定职责,充分保障了你的举报权和知情权。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的处理结果不直接为你设定权利义务,未对你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与你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本府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你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