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花都府行复〔2024〕593号
被申请人:bet365亚洲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4年6月18日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答复(工单编号:1440114002024040592544791),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适用简易程序,现已审查终结。
本府查明:
2024年4月5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提交的投诉单(工单编号:1440114002024040592544791),反映被投诉人bet365亚洲官网 花山某某商店(以下简称“花山某某商店”)销售给申请人的“口乐口爽流心桂花酥216克”产品超过保质期,请求被申请人调解。
2024年4月15日,被申请人在涉案工单告知申请人受理其投诉事项,并到花山某某商店登记的住所地现场核查。同日,被申请人对该商店经营者询问调查。综合在案证据,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
2024年6月12日,花山某某商店向被申请人出具《声明》,载明其拒绝调解。
2024年6月18日,被申请人在涉案工单告知申请人:“我部门到现场开展突击检查,未在该店发现有过期的‘流心桂花酥’在售卖。针对投诉人的诉求,商家表示拒绝调解,由于商家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终止调解。鉴于现场调查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部门不予立案。”
以上事实有全国12315平台投诉单(工单编号:1440114002024040592544791)、现场笔录、现场核查图片、询问笔录、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涉案产品进货单据、不予立案审批表、《声明》等证据为证。
本府认为:
根据《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规定,被申请人对涉案投诉具有处理职权。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投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在被投诉人拒绝调解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予以终止调解。该调解实质上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对申请人作为消费者与商品经营者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职责,而调解工作与最终结论取决于调解双方的意见,并非被申请人单方面主动创设的对调解双方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四)项:“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之规定,申请人对投诉答复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以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之规定,本案中,被申请人已对涉案投诉工单中的违法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已履行了处理违法线索的法定职责。被申请人对该违法线索的处理结果不直接为申请人设定权利义务,未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与申请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府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