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花都府行复〔2023〕389号
申请人:梁某某。
被申请人:bet365亚洲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8日作出的《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2023〕第0808号),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
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2023〕第0808号);
二、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
三、对被申请人玩忽职守,不作为,不依法进行投诉受理的行为予以行政处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申请人称:
2023年8月5日,申请人在超市购买到过期产品。2023年8月8日申请人向花都区合益市场监督管局进行投诉,要求处理投诉以及查处商家违法行为并赔偿,并提供了所有证据。被申请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作出投诉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没有对“不是为生活需要消费”进行举证,凭空回复申请人不是为生活消费,以及口头回复“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上多次提起投诉举报”认定申请人的消费行为不是为生活需要消费,此主观的举证只能证明申请人多次受到消费欺诈,而不是被申请人所认定的“不是为生活需要”,被申请人以此荒唐的借口来回复申请人从而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
首先,关于“消费”的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中司法解释己明确“购买者”可以作为主张十倍赔偿的主体,并不要求必须是“消费者”。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及相关案例己明确购买者只要末将所购货物用于再次销售经营,即认定为消费者。
再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理指导意见,只要购买到问题产品的索赔请求,都要按照处理投诉的程序处理。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进一步明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消费领域请求惩罚性赔偿的主体只能是消费者。判断自然人是不是消费者不是以他的主观状态为标准,而应以购买的商品的性质为标准。只要在市场交易中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为了个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就应当认定为“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者,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消费分为生产资料的消费和生活资料的消费,只有生活资料的消费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申请人购买的产品性质属于食品,应当属于生活资料的消费。判断一个自然人是不是消费者,不是以他的主观状态为标准,而应以购买的商品性质为标准,只要他购买的商品是生活资料,他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申请人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获得赔偿权。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受理消费者投诉,涉嫌程序严重不合规。综上,申请人不服,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回复事实不清,有法不依,玩忽职守,请求行政机关支持申请人全部请求。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被申请人依法对申请人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情况
1.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8日收到申请人来现场登记的投诉线索,反映被投诉人“某某生活超市”以及“某某百货商行”售卖过期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38条以及124条,要求被申请人进行处理投诉,要求退赔费用,退一赔十,不足一千赔一千。
2.经核查,申请人于2023年8月7日至8月8日,短时期内通过平台提出食品类别投诉举报18宗,现场登记投诉举报4宗,其中投诉举报食品安全14宗、食品广告宣传疗效4宗、其他类别4宗。
3.根据核查情况,结合申请人购买频次、购买时间、购买数量,结合申请人以同一类型行为向不同商户发起多起投诉举报等,被申请人综合判断其已超出合理的生活消费范围,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其投诉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于2023年8月8日出具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4.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8日收到申请人的投诉工单,于2023年8月8日告知其不予受理,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受理期限的规定。
二、被申请人投诉处理和答复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程序合法
1.《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结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2点规定“2.依法认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行为。可以结合申请人购买频次、购买时间、购买数量,或结合申请人过往投诉举报情况,如是否以同一类型行为向不同商户发起多起投诉举报等,综合判断是否超出合理的生活消费范围。认定构成上述行为的,可以适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投诉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于2023年8月7日至8月8日,短时期内通过平台提出食品类别投诉举报18宗,现场登记投诉举报4宗,其中投诉举报食品安全14宗、食品广告宣传疗效4宗、其他类别4宗。平均一天内提出食品安全类别投诉举报13-14宗,严重超出普通消费者的购买频次及合理的生活销售范围,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情形,被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8日收到申请人的投诉工单,于2023年8月8日告知其不予受理,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中关于受理期限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在处理申请人投诉工单过程中,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核查处理和回复调查处理结果,不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为维护行政执法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请求bet365亚洲官网 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
本府查明:
2023年8月8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的投诉信,反映被投诉举报人bet365亚洲官网 狮岭某某百货商行(某某超市)销售的“QQ糖”和某某生活超市(某某中心市场店)销售的“嘉士利夹心饼”属于过期食品的问题,要求被申请人进行调解,要求被投诉人赔偿。同日,被申请人作出《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2023〕第0808号),主要内容为:“我局(所)于2023年8月8日收到你关于某某生活超市、某某百货商行的投诉,经审查,属以下第三项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收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另查明,申请人在2023年8月7日至8月8日,向被申请人先后提起与本案类似的购买商品后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单约18宗。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的投诉材料、投诉举报记录等相关证据为证。
本府认为: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被申请人具有处理案涉投诉的职权。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的规定,本案中,被申请人在于2023年8月8日收到申请人现场提交的投诉信,于同日作出不受理该投诉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程序合法。
在案证据显示,申请人在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8日,多次购买不同食品,以“食品超过保质期”等问题为由向不同商户发起约18宗投诉举报,其行为已超出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合理范畴,可以认定申请人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被申请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合法有据。
综上,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理据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维持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8日作出的《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2023〕第0808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抄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