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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_行政复议决定书花都府行复〔202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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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花都府行复〔2022〕319号

发布日期:2023-01-19 14:10    文章来源:花都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申请人:黎某。

  被申请人:bet365亚洲官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8月17日作出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

  撤销上述核定表,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核定其养老金核定表里面的各项指数、系数等内容。

  申请人称:

  1、申请人在东方红农场1981年3月开始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是26元/月,而被申请人在2009年10月2日要求按574元/月的工资计算很不合理。即是说申请人工作一个月还要欠公司574-26=548元/月。要求返还申请人的本金及利息,按最新的社保文件2021年是在省内的转移工龄可视同缴费执行(1981年3月至1991年10月)。

  2、基本养老金核定表:里面的各项系数是怎么定的?请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解释,如两人同在一个单位表里面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的实际缴费指数和(N)是否一样的?

  3、申请人第一次在办理退休是在2022年8月9日在301号窗口办理,办事人员口头通知申请人在下一个退休金收到后去301窗口拿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当申请人在9月8号收到退休金,9日去拿核定表时,核定表的时间为8月17日,被申请人应该按申请人拿表时的时间即2022年9月9日。

  4、申请人:484个月工龄,个人账户储存152240.84元,基本养老金4737元;同事:495个月工龄,个人账户储存136730.19元,基本养老金5937元。差约1200元。

  5、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在2009年10月20日,月缴费基数574元每月,不可接受,因申请人在1981年3月开始参加工作,当时每月工资是26元/月,574÷26=22.077倍,相当于申请人最后退休这个月11508×22.077=254062元,即是申请人收到单倍工资11508元就要交给单位254062元,这份工谁敢做?

  这笔不合理的收费应退回申请人及利息17645.69(利息1+3180.89÷1446480)=17645.64×利息1.22=21527.747元

  这是申请人退休后算一算才知道这个收费是社保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利益,这个收费是多么的离谱,多么的不合理。

  6、参加工作时间:1992.08.01

  这是错误的,正确是1981年3月1日,第二份工作是1992年10月1日。

  7、补月缴费月数及 93 年底前实际缴费月数A:15错,正确15+126=141。

  8、实际缴费年限(A)(B)469错,469-126=343。

  9、实际缴费指数和(E)388.0644。这个指数和E是怎样得来的?

  10、平均指数F=(A×D+E)÷C=0.8316错。

  11508÷8332=1.3812 这是真实的指数F,社保乱算一通,怎么会变成平均指数都不到,指数不合理。

  正确:F=(141×0.962+388.0644)÷484=1.0820

  或应:F=(15×0.962+388.0644)÷(484-126)=1.1243

  11、视同缴费账号额G.16850.76元错

  ①早期补缴17645.69+单位缴费156458.38+个人缴费81058.52=255162.59

  ②本金+利息255162.59×(1+3180.89÷14464.8)=311298.35元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认定事实清楚。

  申请人黎某于2022年8月9日向被申请人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向被申请人提交了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险卡、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等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当场受理其申请。

  经审核核定,申请人于1981年3月至1991年8月在广东省海康市东方红农场就职,于1992年10月至2022年7月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就职。截至到2022年7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累计40年4个月,合计484个月,具体时段为:申请人自1994年9月起开始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正常按月参保缴费至2022年7月。2009年10月,申请人申请办理一次性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特殊政策补缴手续,补缴1981年3月到1991年8月在广东海康市东方红农场工作的时段。2015年10月,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按单位应缴未缴在税务部门办理补缴手续,补缴申请人1992年10月到1994年8月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工作的时段。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被申请人经审核后于2022年8月17日办结此业务,系统生成《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核定申请人每月养老金总额为4737.51元。核定表作出后,被申请人已告知申请人核定情况,为方便申请人领取核定表,被申请人告知其可在收到下一笔退休金后前往被申请人处领取纸质版《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申请人于2022年9月9日前往被申请人处领取该核定表。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符合社保政策。

  《关于解决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7号)第二条规定,属于早期离开省属企业人员原在省属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经审核确认后,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的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根据上述政策,申请人于2009年10月申请办理一次性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特殊政策补缴手续,补缴1981年3月到1991年8月的社保,补缴基数与申请人当时的工资无关联关系。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有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申请人于1991年8月就离开了原单位广东省海康市东方红农场,因此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只能按照粤劳社发【2008】7号文的规定办理一次性缴费。

  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月定期养老待遇计算方法其文件依据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粤府函〔2021〕294号。上述两份政策文件关于各项系数的规定如下:

  “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月缴费指数和为1994年1月至参保最后一个月的实际缴费指数相加”;

  “实际月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职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实际缴费指数之和为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的实际缴费指数相加”;另外,同一个单位,若两个人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缴费基数不一样,其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实际缴费指数之和也不尽相同。

  最后,职工退休金的高低受很多因素影响,个账只是其中一部分。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作出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对其养老待遇计发正确,不存在错误的情形。

  综上,请求驳回申请人的请求。

  本府查明:

  2022年8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向被申请人提交了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险卡、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等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当场受理其申请。

  2022年8月17日,被申请人审核申请人的各项基本养老金计算参数后,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生成《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申请人每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为4737.51元。申请人于2022年9月9日前往被申请人处领取该核定表后不服,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

  经查,申请人于1981年3月至1991年8月在广东省海康市东方红农场就职,于1992年10月至2022年7月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就职。截至到2022年7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累计40年4个月,合计484个月,具体时段为:申请人自1994年9月起开始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正常按月参保缴费至2022年7月。2009年10月19日,申请人申请办理一次性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特殊政策补缴手续,补缴1981年3月到1991年8月在广东海康市东方红农场工作的时段。2015年10月,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按单位应缴未缴在税务部门办理补缴手续,补缴申请人1992年10月到1994年8月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工作的时段。

  另查,根据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登记表,申请人的月缴基数为574元,月缴金额为104.80元,一次性补缴年限为10年6个月。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税收通用缴款书、社会保险卡、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基本养老金核定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的社会保险职工名册、系统查询截图、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为证。

  本府认为:

  本案中,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核定表》上核定的内容不符合其实际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和“基本养老金计算参数”部分,从而导致其基本养老金的核定结果有误。因此,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申请人核定的上述两部分内容是否有误。

  首先,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申请人于1981年3月至1991年8月在广东省海康市东方红农场就职,于1992年10月至2022年7月在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就职,对此被申请人也予以认可,但《核定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为1992年8月1日,与上述两个就职单位的就职时间均不一致,属处理不当。但参加工作时间与基本养老金计算参数的核定没有关联,基本养老金计算参数中的缴费年限、缴费月数等均以缴费记录和视同缴费的相关情况为标准进行核定,不以参加工作时间作为核定标准,因此,参加工作的具体时间不影响申请人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和核定,经向被申请人核实,申请人对参加工作时间有异议的,可以到被申请人处进行修改。

  其次,关于基本养老金计算参数问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第三点第(二)(三)项及其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粤府函〔2021〕294号)之规定,基础养老金各项系数的规定如下:

  “视同缴费指数(D)=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月缴费指数和(E)为1994年1月至参保最后一个月的实际缴费指数相加”;

  “实际月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职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根据《关于解决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7号)第三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及缴费年限计算”第(四)项:“一次性缴费的年限在办理了相关参保手续后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期内原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之规定,申请人于2009年10月19日已办理一次性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特殊政策补缴手续,因此其补缴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而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其“视同缴费月数及93年底前实际缴费月数(A)”的计算应为bet365亚洲官网 住宅建设公司补缴的1992年10月至1993年12月,即15个月;其实际缴费年限为1994年1月至2022年7月即343个月,加上申请人一次性补缴的年限即126个月,总计469个月。

  关于“视同缴费账号额(G)”,是根据“96号文”的附件3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计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H)”实质上是指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并非现有的已包含单位缴费部分的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市计算地方养老金年限(月)(I)”是从1981年3月至2006年6月申请人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的月数之和。“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实际缴费指数之和(N)”为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的实际缴费指数相加。

  关于申请人2009年10月20日的月缴费基数为574元的问题。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穗劳社养[2005]5号,2018年1月9日失效)第二条: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在核准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后,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根据需要及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并在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毕。一次性缴费的基数按不低于2000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350元)的55%确定,缴费比例为20%(其中11%记入个人账户,9%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同时,对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和第五条:“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可参照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另行制定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审核后施行。”之规定,一次性缴费的基数按不低于2000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350元)的55%确定,与个人工资无关联关系。另花都区结合当地实际将一次性缴费基数定位574元,于法有据。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是根据申请人的实际缴费情况及上述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相关数据由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自动生成,而申请人主要是根据主观判断进行计算和推断,并以同单位其他同事作为参照对象进行计算,但申请人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作为参照的其他同事的缴纳情况和各项指数计算的实际情况,因此不具有可比性。被申请人于2022年8月17日作出涉案《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中关于申请人基本养老金的核算合法有据,并无不当。申请人请求撤销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理据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维持被申请人于2022年8月17日作出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抄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bet365亚洲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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