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花都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花都区公资办
2012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花都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次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花都区公资办,联系人:李铁瑛,电话:020-86820975)
一、 概述
2010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国有企业工作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以公开提效率、增合力、促廉政、树形象,为高效推进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撑。主要情况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办分管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办政务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我办还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强调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用,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关注的事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抓好规范管理
我办十分注重政务公开建设的规范管理,抓好栏目设置、信息更新等工作。结合工作特点设置和调整栏目,以区政府专网、我办网站为平台,开辟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等专题栏目,内容不断丰富。围绕区委、区政府和我办的中心工作及社会热点进行信息采集、发布和更新,做到动态信息经常更新,基本信息定期更新。按照有关的规定严把信息上网关,做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网络监控工作,无失泄密事件和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截止2011年底,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年初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并根据我办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新增了部门动态、企业动态、党务公开、廉政建设、人事任免公开等多个栏目,截至2011年年底,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累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上互联网公开的信息有41条。
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占40%内容有本单位制定的《花都区公有企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转发广州市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土地产权处置的指导意见及党风廉政建设关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单位新闻类信息9条,占18%,主要内容有国资监管动态、本办联系社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党工委基层组织建设、纪律教育学习等单位即时新闻事项;政务公开类新增信息15条,占30%,主要亮点有新增人事任免栏目,将本单位对归口管理的企业干部调整任免情况、公资纪工委职责用本单位工作总结计划等全面向社会公开;党建工作新增信息11条,占22%,主要亮点是新增党务公开栏目,主要内容涉及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新增考核评估栏目,该栏目目前正在积极建设中。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有政策法规信息6条,如我办纪工委制定并下发的《花都区公有企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我办企业工作实际而制订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举措。《议事规则》要求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目的在于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合规性,对加强和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重大意义。《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是为加强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穗府〔2000〕2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而提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市国资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退二进三”及“三旧”改造范畴的,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将审核批准文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并根据资产管理关系报告市国资监管机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面职工群众了解的人事任免信息有10条,今年我办加大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管理,对属下三大控股公司实行党企分开,科学考量,充实和调整了企业领导班子。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区公资办 2011年度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102件,其中通过信函的形式提交的申请91件,通过当面申请的1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1.4%以上是属于产权管理业务类信息,26.8%属于经营管理类信息,27%以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已经答复的10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02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企业产权管理、经营管理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信息,以上内容不管是属于本机关答复的或是本机关下属企业答复的,我办都以机关名义给予的了答复。其中有1件群体信访的产权纠纷事件,由于所提要求不合法,但我办也给予了不予受理有关说明的答复。
四、咨询情况
区公资办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4次,咨询电话接听8次,当面6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业务办理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
2011年度我办没有收到时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1年,我办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群众的连心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
七、说明与附表
(一)区公资办本次政务公开统计的期限为2011年1月1日-12月26日,统计的范围为本机关内部政务信息。
(二)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50条
指标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5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41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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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88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
申请总数 | 10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11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0 |
4.网上申请数 | 0 |
5.信函申请数 | 9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102 |
其中:1.同意公布答复数 | 10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0 |
4.信息不存在答复 | 0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0 |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 | 条 | 6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8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不详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0件
指标 | 0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