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花都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花都区司法局
2014年2月8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花都区司法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花都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沈再喜,联系电话:86883897。
一、概述
2013年,花都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步明任组长,副局长侯明锋、张思胜、谢章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区司法局积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和创新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一是对电子政务网站的版面进行优化调整,页面更加清晰、流畅。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创新信息公开渠道,打造普法宣传的新平台。三是利用法律服务大厅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待来电来访群众,为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的解答和指引。四是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军营活动,派发法律宣传资料40万份,让更多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五是紧紧围绕创建“平安花都”主题,通过《今日花都》报“法制天地”栏目编写有关案例、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制作和播放专题宣传片、电台“以案说法”等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氛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花都区司法局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4条,通过报刊公开信息136条,通过法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42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律法规类的信息59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信访条例》等;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59,占总体的比例为21%,主要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的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3条,主要是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范围、标准等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博、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政府信息,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法制宣传橱窗,利用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人民调解宣传活动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的作用,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法律服务大厅共接受市民咨询202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43次,当面咨询接待1478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无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相关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本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配套保障建设,不断完善和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力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本单位统计数据不包括各基层统计数据。
(二)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 标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75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194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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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无内容 |
申请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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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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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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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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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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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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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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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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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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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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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分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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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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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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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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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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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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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478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54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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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无内容 |
行政诉讼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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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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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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