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亚洲官网 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bet365亚洲官网 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
bet365亚洲官网 民政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十二五”发展成就
1.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
2.防灾救灾机制日益健全
3.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升
4.慈善事业发展充满活力
5.基层社区建设创新发展
6.社会工作服务加快发展
7.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务实有效
8.民政社会专项事务管理规范
9.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实现突破
10.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准确把握新机遇
1.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2.我区经济社会总体全面发展为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3.民政工作本身全面改革创新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新机遇
(四)主动迎接新挑战
1.社会创新管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
2.养老服务设施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
3.殡葬服务设施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
4.社会救助综合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不适应
5.涉军信访问题与构建幸福美丽花都目标不相适应
6.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五)积极谋求新发展
1.积极推进创新发展
2.积极推进协调发展
3.积极推进绿色发展
4.积极推进开放发展
5.积极推进共享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要求
(三)发展目标
1.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2.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3.建立更为健全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4.建立更有成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5.建立更加深入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6.建立更加规范的专项事务管理体系
7.建立更加活跃的慈善事业发展体系
8.建立更加扎实的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做好七项根本工作,提升民生事业发展水平
1.加强民生保障
2.适推社会福利
3.发展社会组织
4.巩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5.强化双拥优抚安置
6.行善社会事务
7.加强党的建设
(二)推动五项关键改革,促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1.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
2.推动社会救助体系改革
3.推动社区治理改革
4.推动社会组织体制改革
5.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改革
(三)强化五大重点建设,优化民政事业发展路径
1.加强法治化建设
2.加强专业化建设
3.加强智能化建设
4.加强多元化建设
5.加强廉洁化建设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四、规划实施与支撑保障
(一)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1.完善规划体系
2.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
3.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计划
(二)强化规划实施支撑
1.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
2.健全民政事业投入机制
3.加大社会投入力度
(三)加强规划监督考评
1.加强规划宣传工作
2.规范规划监督工作
3.建立规划联动机制
bet365亚洲官网 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就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作出了新的部署,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为全面落实《花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更好地发挥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自2000年我区撤市设区以来,地区生产总值始终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2015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084.83亿元,“十二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达到9.7%。2015年我区人均GDP达到10.9万元,约合17473美元,超过世界银行2013年的高收入标准(12616美元),进入高收入水平地区的行列。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投资与消费方面,2015年我区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达到72.15亿元、276.21亿元和391.44亿元,在广州市各区中分别位列第三、第十和第八。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全区的出口总额由2010年的22.68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53.9亿美元,年均增长18.9%,超额完成35亿美元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值。
我区三次产业产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转型升级成效突出,三产结构更加合理,由2010年的5.9:65.5:28.6转变为2015年的2.8:55.6:41.6。工业发展经过“十一五”的高速增长后趋于平稳,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1586.92亿元增加到2161.61亿元,在广州市稳居第三,年均增长达到10.9%。第三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层次不断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1.6%,远远超过“十二五”35%的规划目标值,平均增速高达13.2%。其中,以批发零售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和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015年我区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达到1591.34亿元,比上年增长29%。
由于空港经济刺激、社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市化的推动,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外来人口将大量迁入,常住人口将迅速增长。预计至2020年,我区总人口将达110.9万人。人口增长带来的民政服务需求也随之增长,也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创新发展“一轴四带多组团”,以拉开城市发展大框架。其中:“一轴”即城市主轴,南起新雅街南部区域,北至芙蓉嶂水库,轴线由南往北穿越新雅、新华、花城、花山和狮岭等五个街镇。“四带”,东部空港经济创新产业带:以创新为特色,在市空港经济核心区西北边,穿越花东、花山、新华、新雅四个街镇。中部广州北站商务产业带:以开放为特色,南起广州北站商务区,向北延伸至狮岭镇皮革皮具产业基地。西部先进制造产业带:以高端高新为特色,位于西部巴江河流域地区。北部生态休闲保护带:以绿色为特色,主要包括我区北部地区。“多组团”即结合区位要素、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形成先进制造业组团、电商微商及高新技术产业组团、商务贸易组团、时尚产业创新组团、现代物流及航材制造产业组团和都市休闲旅游组团6大组团,通过产业组团实现产业集聚协同发展。
我区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科学的空间规划以及日趋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可以抓住城市主轴、东部、西部等空间增长地区提前布局好相关的民政设施,推进民政事业与城市协同发展,形成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打造城乡幸福社区,努力建设普民政策、法治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全区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较好发挥了“改善民生、服务群众、治理社会、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幸福美丽花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
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城镇(农村)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435元(36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2015年的650元/月/人,城镇(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2011年的653元(54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2015年的975元/月/人,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522元/月/人提高到2015年的1177元/月/人,五保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580元/月/人提高到2015年的1453元/月/人,孤儿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1000元/月/人提高到2015年的1547元/月/人,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900元/月/人提高到2015年的1177元/月/人。核定低保、低收、五保对象4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72亿元;为农村低保无劳动能力家庭发放补助金139938人次699.69万元;临时价格补贴155529人次1348.94万元,临时生活困难救助245户次106.6万元。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办理医疗救助63523人次,救助金额4860.4万元。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8194户。
2.防灾救灾机制日益健全
精心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汛期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救助,编制《花都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储备基金,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供应体系,落实应急值守、灾情报送、信息共享等制度,下拨春夏荒粮差救济款127万余元、冬令救济物资补贴款116万元、救灾物资仓库管理经费15万元。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5.12”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以及防灾减灾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日益深入民心,人民群众防灾自救意识明显增强。10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升
养老服务工作稳步发展,全区累计建成养老福利机构13家,共有养老床位数4764张,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约43.7张,完成广州市40张的目标。养老服务平台及网络不断完善,全面建成9个镇街日间托老服务中心、6个居家养老服务部、2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41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以及188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2015年年底,机构供养735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33人,拥有养老从业人员231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42人。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发放老人长寿保健金4.1万人1.29亿余元,办理老人社保卡3.7万张,安装“平安通”5423户,为65周岁以上特困老人提供免费体检服务,为1.44万名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65%的标准收取老年居民医药费,“三无”老人和“五保”对象住院费100%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含外地户籍)享受区内58条公交线路全免政策450万人次。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扩大福利对象覆盖面,每年给低保(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敬老院(百岁)老人、福利院孤残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五金厂盲工、残疾退休职工、特困(患重大疾病)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节日慰问金(品)和生活补贴。
4.慈善事业发展充满活力
拓宽筹资渠道,建立慈善超市,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创立6个冠名基金,广泛开展向灾区捐款活动,大力推动慈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慈善、参与慈善、体验慈善的良好氛围。累计接收社会捐款9580万元,管好用好慈善资金,聚焦赈灾、扶贫、养老、救孤、助学、助医、助残等领域,对接慈善项目148个。区民政局被广州市慈善会评为羊城慈善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奖。
5.基层社区建设创新发展
加强对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完成村(居)换届选举工作,2014年换届的186条村和50个社区中,183条村实现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8.4%,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82.6%;51个社区全部实现“一肩挑”,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94.4%,“一肩挑”比例在广州市各区中排名第一。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及区美丽乡村“五个一”工程试(重)点建设工作,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46个。稳步推进广州市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及“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村(居)委在基层自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区文化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新华街金菊、骏威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33个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23个社区被评为省宜居社区,20个社区被评为市幸福社区,239个村(社区)被评为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村(社区),区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并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
6.社会工作服务加快发展
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全区共有社会组织431家,其中社会团体14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82家;通过3A等级评估社会组织2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6家。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全区建成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7家,覆盖174个村(居),为长者、家庭妇女、青少年儿童、残疾人、外来人员等提供心理慰藉、生活关怀、资源链接、发展培训、社区教育等各类服务25万人次。狮岭镇特大镇外来人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创新发展,累计提供服务13.3万人次,被列入广州市社会创新观察项目,成功申报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狮岭镇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社工援助项目”,惠及狮岭镇所有10间民办学校,连续3年末期评估优秀。专业社工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182人。义工(志愿者)工作发展迅速,全区网络注册义工(志愿者)8万人,51个社区成立义工服务队,提供扶贫助困、敬老护幼、交通协管、文明宣传、大型活动保障等服务1750场次,服务13.65万人次。区义工协会获“广州市义工之星”2名,“广州市优秀义工管理者”2名,“广州市优秀义工”8名,区民政局职工何红玉被评为“广东省最美志愿者”、“第六届广州市道德模范”、“第六届广州市义工之星”。
7.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务实有效
严格执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为1.5万人次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和生活补助7000余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500万元、随军未就业家属就业补助1000多万元。依法认定参战涉核人员1481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242人、转业士官56人、复员干部1人,为524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312万余元。春节、“八一”节日慰问金标准分别由2011年的500元、300元提高到900元、600元,发放节日慰问金1000多万元,拨付驻区部队办公和生活条件改善性经费480万元,投入400万元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八·一”和春节期间,召开烈军属、复退军人、残疾军人代表座谈会、军政座谈会,走访慰问革命老区、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协调军地开展学雷锋、创文创卫、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帮扶等共建活动;举办国防展览、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军民联欢,开展“拥军之星”和“爱民之星”评选,悬挂“光荣之家”、“光荣军属”门牌,创建双拥主题公园,在公交站台设置双拥公益广告,强化军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区连续21年无重大军警民纠纷,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广州市双拥标兵区。
8.民政社会专项事务管理规范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由1街7镇调整为4街6镇。行政勘界和地名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勘定18条镇级界线共214.042公里,勘定区级界线“花从线”59.7公里。完成区级界线“白花线”69.405公里、“花从线”59.7公里的联合检查工作,配合完成地级界线“广州-佛山线”花都段的联合检查工作。受理地名申请140宗,审批命名291个,大力整治“有路无名”现象,方便政务管理和群众出行。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铺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圆满完成。
殡葬惠民政策提标扩面,户籍居民(困难群众)减免费用分别由2011年的870元/例(1970元/例)提高到2015年的1535元/例(2895元/例),因病、因灾、因意外死亡致贫且得不到经济补偿的人员被纳入困难群众减免范围,在全市率先将遗体包裹费纳入减免范围。累计减免16038例1207.17万元,火化遗体25348具,连续18年遗体火化率100%。金钟墓园和祥安墓园分别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墓园”。
婚姻登记工作日趋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星期六上午和法定假日预约登记制度,免收婚姻登记工本费,将全区历史婚姻档案补录婚姻登记系统,实现与省、市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成婚姻登记处扩容建设,办公面积由280平方米增加到550平方米,登记室由5间增加到9间,新设离婚室、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年均办理结婚8068宗、离婚1760宗、补领结婚登记证1080宗、补领离婚登记证84宗、各类证明4360宗。被广州市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窗口”。
依法开展收送养登记工作,国内收养27名,国外送养29名,截止2015年底,在册孤残弃婴(童)73人,福利院安置51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提供返乡协助、临时安置、劝导指引等各类救助15262人次,区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
9.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实现突破
建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7家、日间托老中心9家、农村敬老院消防改造7家、镇级公益性骨灰楼2座以及婚姻登记处扩容工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狮岭镇公益性生态安放地、花东镇革命烈士散墓纪念设施。在建项目有2个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及狮岭镇芙蓉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狮前村抗日纪念设施、花山镇革命烈士散墓纪念设施、区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项目于2015年12月29日正式动工。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有区新殡仪馆和公益性骨灰楼。区新殡仪馆已完成立项、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规划用地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方案设计、征地补偿、林用地审批、地质勘探、选址内林木采伐及场地清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等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因投资预算及建设规模有变化,需进行调整。正在推进水土保持方案,下步将开展用地结案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等工作。区公益性骨灰楼已完成立项、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勘察设计招投标、征地、方案设计、平面图设计、林地采伐、地籍测量、场地清杂、社会风险分析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正在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0.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顺利推进,成立组织人事科、审批管理科(与社会组织管理科合署办公)、会计核算中心,撤并社会事务科,组建重点项目办公室、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办公室。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向深度广度延伸拓展,严格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党性党风党纪建设。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落实党课教育不少于1次,邀请专家教授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传统文化、依法行政、现代领导学管理学、经济金融等专题知识讲座35次,组织参观见学22次,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培训班100多批次,党委班子及成员政策理论水平、理性思维层次、领导单位建设科学发展的能力以及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都有了较大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作风纪律教育学习月、学习遵守党章、“四风”问题反弹整治等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组织观看廉洁教育警示片25部,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筑得更牢;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廉洁从政法规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有力,制定完善局系统规章制度20项,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老龄、救济、福利、优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纪委全程参与民政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加大节假日“四风”问题以及工作日作风纪律明查暗访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形成有效震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队伍。
(三)准确把握新机遇
1.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十三五”时期,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对民政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广泛提供均等化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民政事业全面运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统筹与规划民政工作,积极推动“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同时,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相关规划。重点推动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等四项重大工程。这些顶层设计为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广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为推进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2.我区经济社会总体全面发展为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民政服务领域将进一步拓展,民政公共设施建设将得到全面提升。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花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国际空铁枢纽、高端产业基地、休闲旅游绿港、幸福美丽花都”的奋斗目标,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三大战略枢纽、构建“三中心一体系”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社会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生态环境。这为我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带来了新机遇。
3.民政工作本身全面改革创新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新机遇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全面改革的深入推进,民政工作也取得了显著发展,特别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将更加明显,有利于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这为我区民政事业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四)主动迎接新挑战
近年来,我区民政事业虽然有了明显的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社会创新管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
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大量“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以“单位制”为主要特征的传统体制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任务越来越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达个人意愿、参与社会事务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近年来,民政在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氛围尚未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还未建立。村(居)自治组织开展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性质及人员编制的限制,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管执法力量较薄弱,使我区社会组织的规模、数量、素质与先进地区仍有一定差距,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的机制不够成熟。
2.养老服务设施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增加。目前,我区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老年人口年增长5%测算,未来五年老龄化趋势将更加明显,到2020年末,我区60岁以上老人总数约14.6万人。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实,还缺乏长远规划和有效应对措施,养老服务还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养老服务的范围过窄、质量不高,局限于日常生活照料,诸如情感抚慰、心理慰藉、临终关怀、养生保健等更高水平的服务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3.殡葬服务设施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
着眼建成“区、镇(街)、村”三级殡葬服务设施体系,满足规划期内死亡人口和迁坟的骨灰安放需要,实现殡葬服务体系化、结构合理化、覆盖全域化、葬式节地化,我局制定《bet365亚洲官网 2015—2030年骨灰安放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各镇街也制定了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规划。由于土地规划调整未落实,镇街没有公益性骨灰楼建设用地指标,后续一系列工作无法推进,导致这项工作进展缓慢。目前,我区建有两个镇级(新雅街泰安园和狮岭镇骨灰生态安放地)和4个村级(新雅街东镜村骨灰楼、秀全街岐山村骨灰楼、秀全街朱村骨灰楼、秀全街马溪村骨灰楼)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炭步镇公益性骨灰楼建设正在推进,但覆盖面还是太窄,无法满足群众正常需求。
4.社会救助综合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不相适应
随着我区民生事业的蓬勃发展,民生保障水平日益提高,各类救助、优抚标准逐年提升,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救助、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同时,各类救助优抚对象对政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期望值越来越高,一些具备劳动能力的救济优抚对象依靠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动力减弱,政府当前的投入水平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如何让这些有劳动能力的救助、优抚对象参与劳动、参与社会事务、参与公益事业,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为经济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5.涉军信访问题与构建幸福美丽花都的目标不相适应
花都是个名副其实的兵城,驻区部队有30多个,官兵2.5万余人,转业士官安置基数大与政府安置容量有限的矛盾比较突出。参战涉核人员队伍不稳定现象比较严重,已认定身份人员对现有的待遇不满意,要求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或安排工作,部分不符合参战认定条件人员反复要求认定。有的退役军人对政府安置不满意,在就业、医保、社保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全区涉军群体为数不少,其诉求得不到满足,容易引发涉军敏感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6.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基层民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前沿和基础,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政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决定着服务能否到位、政策能否落实、群众能否满意。在民政工作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职能不断扩充、服务对象日趋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基层民政工作机构承担的工作量与日俱增,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我区基层民政组织不论是机构、人员、经费以及工作用车、用房、网络建设,还是工作标准化水平,都与现实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区民政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影响着民政工作地位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健全基层民政机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是保障我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紧迫课题。
(五)积极谋求新发展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十三五”期间,我区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广东省委、广州市委和区委对民政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破解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全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积极推进创新发展
转变发展思路,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切换,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改革和转变职能。不断推进服务创新,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不断推进民政科技手段创新,着力打造“互联网+民政”系列平台,将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落到实处。
2.积极推进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协调、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推进城乡民政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度推进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向非户籍人口延伸,促进不同群体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3.积极推进绿色发展
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动我区绿色殡葬改革,鼓励树葬、海葬、壁葬等殡葬新风。充分借助社区、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等平台载体,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政策,打造绿色社区、绿色家庭。
4.积极推进开放发展
以开放眼光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积极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先进地区民政事业管理与技术的合作。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我区民政事业发展。
5.积极推进共享发展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我区民政体制改革,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在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民生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和共享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花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民政事业上水平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为民行政,努力建设“普惠民政策、法治民政、智慧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促进花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增进民生福祉,为建设创新创业创造宜居宜业的枢纽型幸福美丽花都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谋划民政事业,坚持把民政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民政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民政投入,做好七项根本工作,推动五项关键改革,强化五大重点建设,加强民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借鉴先进地区民政发展经验,立足“国际空铁枢纽、高端产业基地、休闲旅游绿港、幸福美丽花都”的城市发展定位和民政工作实际,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率先实现民政体制和发展模式创新,推动我区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城乡社区治理深入推进,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为构建“一带一路”中国南部枢纽、广州航空都会区以及幸福美丽花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与支撑。
1.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到2020年,我区规范化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面越来越广,救助范围日益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困难人群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过上更有体面的生活,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受灾群众救助率100%。
(2)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3)医疗救助标准最高达45万元/人/年。
(4)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
2.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到2020年,我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总体福利水平、社会服务规模和体制机制运转达到中等社会福利水平。
(1)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养老机构建设行动计划,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0张或以上,护理型床位不低于30%。
(2)新建居家养老服务部2个、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老年大学1所、“平安通”紧急呼援服务系统用户1万户。
(3)辖区内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达到全覆盖。
(4)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
(5)持续推进“银龄安康行动”,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参保率达100%。
(6)建立老年人信息系统。
3.建立更为健全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到2020年,我区社会组织基本实现“民间化设立、规范化管理、职业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的目标,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织载体。
(1)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5个。
(2)推进去行政化垄断化改革,实行“一业多会”,行业协会实现政社脱钩达50%。
(3)实行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登记、提交年度报告。
4.建立更有成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到2020年,进一步规范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巩固和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议事体系,全面推广“一事一议”、以村民代表会议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模式,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1)基层民主参选率达95%以上。
(2)社区居委会直选率达90%。
(3)城乡社区协商机制覆盖率达80%以上。
5.建立更加深入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到2020年,全面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军地深化改革,强化双拥优抚安置,促进国防、部队、社会、家庭、个人等多作用发挥,实现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达到部队、地方、社会等多方满意。
(1)优抚政策100%落实到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优待金标准增长率10%或以上。
(2)创建“市双拥标兵区”“省双拥模范城”,打造双拥品牌,力争向省推出1-2个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
(3)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率100%。
(4)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100%。
6.建立更加规范的专项事务管理体系
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区划、地名、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依法依规改革与发展。
(1)遗体火化率100%。
(2)生态殡葬比例80%或以上。
(3)区级救助管理机构创建达标率100%。
(4)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达到国家4A级等级机关标准。
(5)结婚登记颁证服务率100%。
(6)地名审批按时办结率、行政界线联检任务完成率、“平安边界”创建覆盖率、窗口公共服务满意率100%。
7.建立更加活跃的慈善事业发展体系
到2020年,建立慈善组织培育、慈善资源拓展、慈善政策保障、慈善行业自律、慈善事业监管等五大发展体系,基本建成促进现代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体系。
(1)慈善文化广泛普及,慈善理念深入民心,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成为慈善公益组织聚集的洼地,把慈善公益组织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社会组织。
(2)建成花都区慈善微信公众平台,实现线上捐款;创新“慈善+”、“微慈善”等线上慈善活动,公开慈善信息,提升慈善公信力和形象。
(3)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达标率100%。
8.建立更加扎实的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到2020年,各类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做到资源梳理、开放属性认定、资源编目“三同步”,初步建立民政大数据库,实现民政“互联网+”共享目标,同时,加强民生基本服务设施建设,完成民政重点工程项目。
(1)区级民政数据资源90%聚集到共享数据中心。
(2)各类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梳理、编目和注册实现95%。
(3)民政业务实现网上办理90%以上。
(4)推动建成至少5项重点工程项目。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做好七项根本工作,提升民生事业发展水平
1.加强民生保障
(1)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相配套,与慈善援助相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低收入认定机制,为低收入家庭在各职能部门获取救助、享受政策优惠发挥积极作用。落实《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大城乡低保无劳动能力对象的救助力度,在脱贫攻坚的新要求下,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重点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政策性兜底脱贫。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现城乡全域覆盖。以扩大核查范围、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核对系统、建立诚信数据库为重点,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
(2)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
完善救助对象资助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全面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转介服务”等规定,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实施《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救助对象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延伸覆盖。探索针对因意外车祸等事件造成的需要救助但又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实施短期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简化救助手续,提高救助效率。
(3)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镇街、社区、志愿者联动的救助网络系统。充分利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DNA 比对、数据挖掘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有效解决救助站跑站人员增多现象。引进高素质、高文凭专业人士,提高救助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加大个案干预和心理疏导力度,使受救者增强感恩意识,使全社会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4)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备灾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区、镇街、村(居)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减灾工作,发挥现场救援、过渡安置、款物捐赠、物资发放、心理抚慰、灾后重建等多方面作用。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广街镇网络报灾,开展手机移动报灾APP应用,增强灾情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可靠性。持续开展以灾害常识普及、逃生技能学习、自救互救培训、防灾应急演练、救灾工具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5)加强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
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供应充足的原则,加强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2.适推社会福利
(1)建立社会福利联席协调机制
建立由各部门组成的社会福利联席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大社会福利政策研究,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的福利政策,重新评估各类困难群众的福利状况,建立综合性社会福利政策体系。建立社会福利信息统计制度、行业准入制度、服务标准制度和评估监督制度。
(2)创新福利供给方式
建立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福利供给方式,以发展社会服务为创新点和突破点,重点建设以个人和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社会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供给平台,以社区家庭、农村困难家庭、妇女、儿童、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多元化的工作手法,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的个人和家庭问题的预防、支援和补救等社会服务。
(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着眼老年人实际需求,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兼顾改善和提高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条件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编制《花都区养老设施布点规划(2014-2020)》,推动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从规划到落地。严格执行《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5平方米的标准,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每千人4.5张床位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以及老年人活动站点,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不断增加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供给。到2020年全区养老床位达到6500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7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50张。
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巩固和提升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站点等服务设施覆盖城乡社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助残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社区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全部面向老年人开放。加快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资助。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它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按程序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临时变更使用功能举办养老机构设施。
提升公共养老服务机构供给。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到2017年底建成1000张床位以上的区级养老院,到2020年,区级养老院达到省一级以上等级。不断完善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推动秀全街和花城街敬老院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镇街敬老院进行改扩建。落实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评估轮候制度,镇街敬老院逐步建立困难优先、公开透明的轮候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服务。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功能,建设失智老人护理专区。建立公办与民办、城区与农村养老机构间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
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增量提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政府资助向达到省等级的民办养老机构倾斜,加快实现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支持养老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延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创新推动“虚拟养老院”建设。到2020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达5000张以上,其中大中型养老机构床位占80%以上。
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完善医疗、保健、交通、保险、旅游、娱乐、文化等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老有”系列服务项目,逐步扩展老人呼救系统应用和覆盖范围。建立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打造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动态精准管理、上门优质服务。
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力争全区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健全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养老护理人才积分入户、住房保障、薪酬指导、岗位补贴等政策措施,壮大养老服务队伍。
(4)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
加强以孤儿为主体的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解决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完善孤儿和残疾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孤儿供养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和分类分阶段就学资助机制。资助困境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针对重症困境儿童的特殊救助制度和基本设施建设。推动提高重病重残儿童康复护理水平。逐步将服刑人员的子女、重残人员家庭子女及其它多种原因导致的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十三五”期末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00张。加强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完善收养评估机制,拓宽儿童信息发布渠道,提高国内收养和涉外送养质量效益,促进儿童回归家庭,改善成长环境。完善人才政策,积极吸引医务、特教、康复、社工等专业人才参与儿童福利事业。
(5)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创新福利彩票销售方法手段,健全多样化的福利彩票销售网络,提高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和支持公益事业的原则,坚持按比例定向投入使用,重点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倾斜,切实提高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3.发展社会组织
逐步确立以章程管理为核心、以行政监管为重点、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创新登记管理部门体制,着力解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机构不全、人员不够、经费不足、缺乏执法力度等问题。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作用,普及社会组织申报、成立、变更、注销、查询、年度报告等业务网上办结工作,提升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透明化水平。
(2)健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采取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合评估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委托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对全区行业协会类、公益服务类和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进行评估,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建设水平。每年按照登记注册社会组织总数5%至10%的比例,进行定向和不定向抽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的执法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提高社会组织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的能力。
(3)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管理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管理,增设公益服务区、创意策划区、成果展示区和培训教学区等功能区,切实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业务培训、活动策划、信息交流等服务。探索建立以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支点,辐射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1+10”(区和镇/街)社会组织培育体系。
(4)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
支持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扩大覆盖面,深入挖掘其服务潜力,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在有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好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作用,以党建带动业务建设。
4.巩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深化“幸福社区GPS模式”,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协商平台,继续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
(1)全面规范城乡社区选举
总结历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把握选委会推选、候选人推荐提名、选举投票三个关键环节,提升基层民主参选率。继续推进居委会直选,力争到2020年,我区社区居委会直选率达到90%。
(2)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管理
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机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抓好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城区形成以社区服务站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网络。在农村依托村委会办公场所,加快推进“一站式”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治安、社区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覆盖到城乡社区,实现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动员驻镇(街)、村(居)的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以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为服务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
(3)持续推动“幸福社区”创建工作
围绕“社区安全又舒适、邻里友善又关心、社区事务齐参与、社区幸福共分享”的总体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完善医疗、教育、文体、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环境。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管理,借助智慧社区建设和网格化工作平台,提升民政、劳动、计生、警务等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居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社区治理制度,着力打造社区居民自治三支队伍,即以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楼(组)长为骨干的热心社区事务、具有一定管理协调能力的社区居民自治队伍;具有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丰富社区管理经验的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管理队伍;以社区在职党员为骨干,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管理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继续完善“多元治理、多元参与、多元服务”的幸福社区建设GPS模式,积极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专业服务格局,大力推进科教、体育、文化、法律、残疾人康复、居家养老等各类服务资源向社区覆盖。
(4)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建立深化“村改居”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综合协调部门,研究解决好农村集体资产分配、土地房屋确权、股权配置及固化、农村股份制改革等农村综合改革重点问题;转制社区道路、水电、消防、治安、环卫、绿化等纳入市政建设和管理问题;村改居民医疗、养老、计生、就业、教育等社会保障政策问题,为“村改居”创造制度和政策环境。在“村改居”暂不宜开展的情况下,对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征地拆迁的新建小区,符合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条件的,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把社区居委会的服务职能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征地拆迁的新建小区,实现城市社区无缝管理。
(5)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巩固省村(居)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的成果,按照“组织健全工作有力、村(居)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的标准,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强化双拥优抚安置
紧密结合国防和军队改革,制定《花都区2016年—2019年创建双拥模范城规划》,发挥我区驻军多的优势,军民同心打造双拥品牌,推动形成双拥组织网络化、双拥工作制度化、双拥活动经常化新局面,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努力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1)切实落实优抚政策
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东省拥军实施办法》《广州市优抚对象医疗实施办法》《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等法规文件,按照“保障、补助、优惠、救助”原则,落实生活、医疗、就业、养老等各项优待措施,确保优抚对象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优抚保障体系,扩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覆盖面,实现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研究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利用政府资源、慈善资源、社会资源,关爱救助遇到重大困难、发生重大变故的优抚对象,通过政策叠加方式用足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2)推进安置政策落实
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按照《广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探索建立退役士兵安置的新途径。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采取自谋职业、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多种办法保障部分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就业。推进落实参战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推荐工作,依法做好参战涉核人员身份认定和思想稳控工作,采取情报共享、形势分析、思想教育、重点稳控等手段,综合施策,抓好涉军维稳工作。加强协调,做好复员干部和伤病残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切实做好无军籍退休职工和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等工作,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待遇。稳妥推进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改革,实行政府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3)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普及实施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把国防教育纳入市民素质提升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纳入大、中、小学教学内容,培养全民国防意识和尚武精神。加大对部队文体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把驻区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打造成国防教育的重要载体。把驻区部队家属区建设纳入地方文明社区建设范围,同步落实文体设施及器材,改善官兵及家庭文化生活条件。加大双拥文化建设和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双拥广告牌、双拥主题公园、双拥文化广场等双拥标志和品牌建设,完善区烈士陵园、花东烈士纪念碑建设,继续推进花山革命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建设,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双拥传统、双拥典型和双拥政策,组织开展军民联欢、军政座谈、双拥作品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军地文化交流活动,强化军民双拥意识。
(4)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为指导,充分发挥军地资源互补优势,持续深化传统双拥共建机制,积极探索双拥共建新路子,军民协力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充分发扬部队拥政爱民光荣传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创文创卫、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为净化我区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出贡献。采取一连帮一户、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精准扶贫、助学支教、解难帮困、社区家庭建设等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为全区做表率。充分发挥部队力量集中、反应迅捷、训练有素、作风顽强、能打胜仗的优势,积极参与重阳登山、清明祭视、春运执勤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随时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扑救山火、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建立军地社会治安联防联治、网络社会舆情互通共管、军队涉法问题联动协作机制,为军地配合开展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完善双拥工作机制
发挥党委政府、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等多方作用,凝心聚力,合力推动双拥工作升级发展,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明确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功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力量与驻区部队提供交流平台,在人才培训、资源共享、双拥共建、社会化保障等方面推动军民深度融合。
6.行善社会事务
(1)加强与规范区划地名管理
建立立足长远、规划科学、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镇(街)体系。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健全边界纠纷应急预案、边界双方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边界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创造稳定和谐的边界环境。加强地名管理,积极引入社会征集、专家论证等机制,提高地名管理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依法依规审核报批地名,以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为着力点,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与销名程序,加大地名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重、大、怪、洋、同”等不规范地名问题,提高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加大对“有路无名”现象的清理整治,方便政务管理和群众出行。按照“组织领导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技术力量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宣传引导到位、试点探索到位”的思路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2)建立健全殡葬工作管理体制
完善殡葬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形成区政府统筹、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推动殡葬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殡葬目标考核,保持遗体火化率100%。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继续扩大殡葬基本服务减免范围,提升殡葬惠民水平,逐步建成覆盖城乡、规划科学、管理有效、适度普惠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区新殡仪馆、公益性骨灰楼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仪服务网络,增强殡仪服务能力。根据我区人口分布状况,科学编制并完善全区骨灰安放设施布点规划,推动镇街骨灰安放设施加快建设。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提高群众对殡仪服务的满意度。推进以节地、环保为主的绿色生态殡葬改革。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
(3)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的各项要求,全力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水平。拓展婚姻登记公共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建立专门的婚姻辅导服务热线,推动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通网络、公众微信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加强婚姻登记法规政策、业务指引、婚姻家庭文化建设等信息宣传。将我区历史婚姻档案补录婚姻登记系统,实现与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7.加强党的建设
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我区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我区民政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用好民政讲堂这个阵地,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党委班子政策理论水平和理性思维层次。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集体领导水平。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民政干部,积极从全国知名高校引进高素质人才资源,调整和优化我区民政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综合素质提升、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3)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紧紧依靠我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按照“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服务态度优”的要求,加快基层民政服务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基层民政业务量日益增大的实际。推动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与网格化管理服务协调发展,把基层民政力量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骨干队伍,推动基层民政服务精细化、品质化。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提高工作吸引力和积极性。
(4)加强民政效能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改革机构设置,有效整合民政职能,优化配置民政资源,促进民政机构精兵简政、高效运转、更好服务。积极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建设花都民政大数据中心,研制花都民政移动APP平台,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化、政策宣传普及化、资源共享实时化、资源配置精准化、民政管理动态化、业务办理网络化。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融合,构建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统报道、全面报道、典型报道“五位一体”的大宣传模式,实现民政宣传倍增效应。完善民政制度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改进民政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持续整治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培养雷厉风行、说干就干、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
(二)推动五项关键改革,促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1.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
(1)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逐步实现运作机制市场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明晰产权和优先保障“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积极探索区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推动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
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完善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新增床位资助政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优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理流程,降低准入门槛。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先照后证”,优化前置审批。提高服务效能,对社会力量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办非企业登记实行并联审批,逐步实现同步受理、同步发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和提供服务。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面向基层社区兴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简化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加快养老服务新热点培育、新领域扩展、新业态发展,以配套完善的高端养老地产为依托,通过引资引技引智,打造“以房养老、供需对接”的高质量、便捷性养老服务模式,为老人提供心理辅导、需求评估、兴趣培养、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形成融“保健、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养老产业集聚。培育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平台作用,重点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养老产业社会组织。鼓励养老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制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区养老服务专业社会组织达到50家。
(3)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便捷服务
建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发挥指导管理、区域统筹、规范服务、服务评估、人员培训等作用。以镇街为单位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建设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具体开展“一站式”、“到户式”服务,逐步完善镇街、社区服务网络。全面开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医疗卫生、护理康复、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等专业机构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顾和护理提供有力保障。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基础事项,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巡查、报告、解决、督查、反馈工作机制。加快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促使老年人口就近安养、融入社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总结并推广农村“幸福计划”,以保障农村困难老人为重点逐步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全面解决农村敬老院消防改造验收(备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完善镇街农村敬老院、日间托老机构、五保互助安居点、老年人活动站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促进其服务功能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积极探索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符合农村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健全老年协会两级网络,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组织作用。到2020年,95%以上的城镇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村)成立基层老年协会。
(4)促进养老服务集聚式发展
根据经济发展能力和资源环境优势,着眼于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两大领域,着重在跨境项目合作、产品物流开发等方面创新发展。选择条件较成熟的园区,扶持建设养老服务产业专区,促进医、养、产、研、教融合,以及老年产业的孵化。引导养老服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在养老护老产品的研发设计、服务模式创新、产品制造、商贸会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与服务等方面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建立和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模式,为供需双方提供配套服务,激发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鼓励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鼓励电商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增加适应老年人消费需求及特点的商品和服务。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商业养老地产,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人生活设施。充分发挥我区地域优势,强化老年旅游信息集散区、老年休闲观光区、疗养区等综合功能区建设,创新推广“岭南风情”、“南方暖冬”等老年休闲旅游品牌。
(5)加快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对适合在家庭条件下护理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为其开设家庭病床服务。到2020年,家庭医生服务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医疗责任承担机制以及行业监管体系,推行公办医院医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引导和鼓励部分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专科医院及护理院。支持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场地举办养老机构或养老护理专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托老机构及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支持和鼓励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设立医疗机构,符合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依申请优先纳入定点范围。到2020年,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专业护理、康复水平明显提升。创建老年人健康生活指导管理模式研究试验基地,提高全区老年人健康生活管理水平。探索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的费用支付方式,保障老年人基本医疗需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探索规划建设一批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6)推动跨境养老服务合作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养老服务品牌企业、管理团队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支持境外资本合资、合作或独资方式举办民办养老机构,引进国际养老服务先进理念和专业方式开展养老服务。充分借鉴香港、澳门在养老服务理念、护理人才培训、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穗港澳养老护理转诊合作,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互认。建立起穗港澳养老服务机构交流合作的有效平台和长效机制,建立穗港澳养老康复护理技术交流合作机制。
(7)创新推行“互联网+养老”运行模式
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试点、养老机构信息网络试点,整合全区涉及老年人服务的各类信息资源,2020年前建成涵盖服务对象、服务提供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管理的全区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数据库,促进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老年信息服务网络化,为老年人获取政府服务和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推广社区居家老年人智能终端救急系统,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家政、医疗保健、电子商务、服务缴费等一站式便捷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2.推动社会救助体系改革
(1)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试点
以点带面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和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档案登记管理工作。
(2)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服务机制
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特困人员。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困难人员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3)探索精确社会救助
按照“对准、对全、对紧”的要求,在监督管理、绩效考评、物价上涨联动、信访投诉、举报核查等环节建章立制。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人诚信数据库及诚信黑名单,实现申请人诚信数据库与社会救助业务管理系统的信息对接共享,提高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精细化水平。
3.推动社区治理改革
(1)健全城乡协商议事体系
全面推广“一事一议”、以村民代表会议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模式,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搭建城乡社区议事平台,建立分层级议事的社区协商平台,推进协商议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健全居民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完善城乡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商和权益保障机制,有效引导基层政府、社区组织、驻区单位、居民群众等多元主体有序参与社区事务、充分发挥各级协商平台在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合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推动专业社工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专业水平。推进农村居民理事会建设,构建村民、党员代表、乡贤族老、驻村企事业单位代表、外来务工人员等多方参与的民主协商制度,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3)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广州市《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按照人口数量及分布趋势,完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布局,在人口密集的新华街、花城街增建1-2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满足中心城区发展需求。不断规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创新运营模式,科学设置服务项目,加强专业力量建设,整合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医疗机构等资源,积极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综合、优质的社会服务。
4.推动社会组织体制改革
(1)探索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采用由政府主导、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承办的方式,全面铺开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打破行业协会一业一会限制,实行“一业多会”,建立良性竞争机制。
(2)探索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模式
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模式,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3)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
通过合同立项、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资助和奖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重点向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倾斜,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
(4)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按照党建引领业务建设的目标,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和党员参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队伍的业务骨干作用,以党建水平的提升推动社会组织业务能力的提升。
5.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改革
(1)培育慈善组织新形态
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并开展试点,将慈善超市、爱心协会、爱心互助会、慈善互助会等各类公益慈善组织作为基层慈善组织载体形式,把募集慈善物资、收集求助信息、实施帮扶救助、宣传慈善理念、开展经常性公益慈善活动等作为基层慈善组织的职责,发展“互联网+慈善”,为群众提供参与慈善的便捷途径和载体。
(2)拓展慈善资源与渠道
加强慈善标志建设,推动慈善救助资源与救助需求信息有效对接。持续推进羊城慈善为民行动系列活动,创新运动众筹、消费乐捐、慈善拍卖会、慈善演唱会、冠名基金等新形式,构建“慈善+体育(文学、艺术)”等平台,逐步塑造固化一批慈善品牌项目,将品牌项目作为公众参与慈善的平台,提升我区慈善“造血”功能。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拓宽慈善文化传播渠道,推动区属新闻媒体为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提供便利和费用减免。组织开展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组织。
(3)创新慈善政策保障
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协调税务部门对实物捐赠以及股权捐赠、知识产权捐赠等无形资产捐赠进一步明确捐赠减免税政策,制订价值评估实施办法,为实物捐赠及无形资产捐赠估价提供规范。
(4)完善慈善行业自律
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公开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慈善组织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5)加大慈善事业监管力度
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五大重点建设,优化民政事业发展路径
1.加强法治化建设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民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完善法律法规规章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的创制,本着从实际出发、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原则,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2)规范民政行政执法
完善民政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法律实施的评价考核制度,形成执法机构和人员激励奖惩机制。
(3)完善行政职权监督机制
加强部门自身监督,建立民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保障。完善群众和舆论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确保民政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提高民政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4)加强民政法制队伍建设
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区民政部门建立专门的法制机构,调整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探索建立专门的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等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加强专业化建设
(1)推动科学化决策
准确把握工作发展规律和发展定位,通过定量、定性分析,制订符合花都城市发展地位、花都民政发展实际的政策举措。发扬民主作风,提高集体领导质量,专业问题坚持专家咨询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涉及多部门的交叉事项充分尊重并吸收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重大政策出台前引入专业研究机构开展课题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强化工作标准化
推进婚姻登记、救助管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等国家等级标准化创建工作,梳理完善养老设施、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地名管理等领域的基础标准、应用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建设标准。
(3)促进流程规范化
明晰我区民政公共服务流程、规范,细化办事指引、指南,强化服务质量、细节,提升民政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工作制度化,总结、梳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慈善发展等方面有效经验、做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化,做到与制度相适应。结合当前需要推进的各项改革以及准备或已经开展的重点工作,制订相关规则规范,加快制度建设进程,做到制度先行。
(4)推动立体化评估
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领域引入立体化评估机制,建立多层次立体化民政工作评估体系,鼓励引导或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专家教授、服务对象、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对工作成效、服务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估。
(5)打造职业化队伍
通过系列培训、氛围营造等举措,引导干部职工把自我价值实现与民政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强化职业使命,优化职业资质,提升职业素养。加大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师、特教人员、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民政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民政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民政队伍把本职工作当成事业来推进落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每一项工作。
3.加强智能化建设
(1)加强“互联网+民政”制度设计
制定花都民政“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找准民政各项工作与互联网的连结点、突破点和创新点,以“互联网+”为驱动,创新社区治理,推进救济救助、养老服务精确化,惠及社会民生,推动民政工作升级发展、持续发展。
(2)建立基于云计算的民政大数据库
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系统、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医疗救助、公办养老机构轮候、慈善在线捐赠、殡葬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等平台功能,开发智慧民政移动APP,实现信息共享实时化、业务办理网络化、服务管理动态化、民政投入精准化。注重数据有效积累、优化数据表现形式、强化数据叠加效应、促进数据跨界共享,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深度利用,进一步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
(3)实现民政“互联网+”共享目标
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协商、社会组织管理、慈善捐赠等服务模块,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进一步拓展民政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民政服务易及性和资源利用率,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切实把民政互联网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共建共享民生平台。
(4)进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从传统模式向网络化模式转变,从分散、被动、粗放向协同、主动、精细转变,构建完善电子政务业务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民政业务的网上申办和网上审批、跨部门民政业务的畅通高效运转。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和就近受理,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便捷化服务。
4.加强多元化建设
(1)建立花都民政工作智慧团
引入多元力量参与决策,主动邀请专家学者、实践工作者、服务对象,为民政工作提供决策参谋、政策咨询和提出工作建议,提高民政政策的科学性和工作的执行力。
(2)鼓励多元力量参与
制定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制度,完善设立民主协商平台、降低准入门槛、举办创投活动、购买服务、建立激励机制等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事务。
(3)形成共建共享多元格局
探索建立民政品牌项目、优势项目培育站、空间站或集聚园区,通过多种形式引入各类主体参与打造民政品牌项目、优势项目。
(4)强化多元服务
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探索多元服务模式,丰富我区民政公共服务内容,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5.加强廉洁化建设
(1)加强氛围熏陶
加强民政廉洁文化宣传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让廉政意识渗透到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中,自觉把为民务实清廉形成一种习惯、时尚、责任和自觉。
(2)加强个人养成
自觉加强我区民政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自觉用党章、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约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维护组织权威和纪律尊严。
(3)加强制度规范
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切实加强救灾款、优抚款、捐赠款和低保金、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民政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4)加强组织约束
进一步强化民政党组织的思想教育、监督管理、人文关怀等作用。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违反纪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开展以“廉洁政务、廉洁民生、廉洁社会组织、廉洁社区、廉洁文化”为内容的廉洁民政品牌建设活动。加强重点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建成廉洁工程。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1.区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项目
位于梯面镇金梯大道,占地面积85.5亩,总建筑面积为4552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区养老院,建筑面积为36790平方米,按1000张床位规模设计,二期为区儿童福利院,建筑面积8730平方米,按200张床位设计。
2.区殡仪馆迁建项目
位于狮岭镇祥安墓园东北面“广利石场”旧址,占地面积128.31亩,总投资约1.3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495万元。
3.区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
位于狮岭镇祥安墓园东北面“广利石场”旧址,占地83.4735亩,总投资约58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380万元。
4.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
位于凤华路,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提供日间(或临时)托养、社区长者照料、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长者就餐送餐服务,床位不少于30张,总投资900万元。
5.花山镇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位于花山镇布岗村文笔岭王福山墓旁,占地4亩,总投资140万元。
6.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
位于花山镇城西村辖内废弃的美丰石场,占地49亩,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设计格位约42000个,项目投资预计2969万元,正在进行预选址。
7.炭步镇公益性生态骨灰楼项目
拟选扯在红峰村(省道S267南侧约1.5公里),项目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设计格位2.6万个,项目投资预算1268万元,主要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骨灰存放与城镇建设涉及的迁坟安置。项目建议书、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已批复,工程预算评审工作已完成,由于骨灰楼的选址与“土规”不符,选址地块范围内存在部分农保区,工程主体建设地块区域用地性质是林地。区民政局配合炭步镇进行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规调整工作,但预计调规过程耗时漫长,骨灰楼因而未能在近期开展建设工作。
8.花东镇公益性骨灰楼和七星坟场改造项目
花东镇公益性骨灰楼和七星坟场改造项目均选址于bet365亚洲官网 花东镇七星岗坟场。骨灰楼占地面积60亩。七星坟场用地面积600亩,项目投资约10000万元,容量约为4.9万个格位,以满足规划期内该镇城市开发建设迁坟及本镇死亡人口的骨灰安放需求。着力将该项目打造成“七星福林•中国(广州)绿色生态殡葬公园”,建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基地,提供优质人文安葬服务,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人文安葬、惠民殡葬相结合,去墓园化,去建筑化,推行园林化、景观化、生态化,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9.赤坭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现状为山林地,位于赤坭镇建联石矿,地块净用地面积为2公顷,以满足规划期内该镇的开发建设迁坟及本镇死亡人口的骨灰安放需求。
10.新雅街公益性骨灰楼项目。现状为山林地,位于新雅街的东莞村的西采石场处,地块净用地面积为3.33公顷,以满足规划期内新雅街城市开发建设中迁坟骨灰安置及本镇死亡人口的骨灰安放需求。
四、规划实施与支撑保障
(一)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1.完善规划体系
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加强民政各类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形成以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2.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
围绕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科学合理制定相应的行动实施方案,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构建本规划的重要支撑。
3.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计划
加强我区民政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制定年度实施行动计划、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举措,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有效落实。同时针对年度计划开展进行实时跟踪,保证计划落实。
(二)强化规划实施支撑
1.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和项目审批信息,在民生重点政策、重点项目方面争取更有力政策、资金支持。
2.健全民政事业投入机制
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充分体现民政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保障地位和作用。建立各级财政足额预算、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强化对经费支出的检查监督机制。
3.加大社会投入力度
切实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创新和完善社会捐赠的激励机制,调整和统一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规划监督考评
1.加强规划宣传工作
加强规划宣传工作,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特别是通过规划公示,让全区市民广泛参与民政发展规划工作,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透明化程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意识,做到自觉遵守规划,自觉维护规划,促进各级各类规划有效实施。
2.规范规划监督工作
为每个规划项目建立一个监督档案手册,全面纪录规划审批、工程放验线、日常巡查及违反规划的处理情况,切实加强规划的监督管理。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效果抽样调查。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监督作用。做好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监测,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科学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跟进研究解决,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建立规划联动机制
在现有的横向和纵向协调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发改、编制、财政、国规、住建、交通、水务、税务、农林、环保、组织、宣传、人社、教育、卫计、科工信、工商联等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加强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以及对镇街的指导监督,建立更加紧密、顺畅和巩固的上下左右联动协调机制,确保民政重点项目、重大政策以及改革创新举措及时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