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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花都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7 17:08    文章来源:花都区纪委监委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从2020年8月24日至9月25日,由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0、11、12组分别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新华街杏林社区党委、金菊社区党总支、区邝维煜纪念中学党委等4个单位开展巡察监督。10月13、14日,先后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10月15日,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现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力度不够,对镇(街)、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指导帮带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较少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议题。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培训费支出把关不严,有的培训活动报销手续不齐全,未附签到表、结算清单等凭证。固定资产管理未“建档立卡”、未落实“责任到人”;下履单位物业出租租金管理不善,个别收费及记账资料缺失。

  ※岗位编制使用不规范,公务员超编、事业编制空缺;个别科室岗位职责不清,未严格落实“三定”方案;出国(境)管理制度缺失,日常管理不到位,无出国(境)台账、出国(境)人员保密协议及出境情况说明。

  新华街杏林社区党委、金菊社区党总支

  ※组织建设不健全,2013年杏林、金菊社区党员人数已超过50人,直至2018年12月才设立党委(总支);2019年以来,金菊社区党总支共召开7次党员大会,其中3次参会率不到20%;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杏林社区党委副书记未分管党建工作。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大额拆分规避审批,记账凭证附件资料不完整,存在规避街道财务审批行为,化整为零报销大额开支情况。财务监督制度落实不力,2014至2018年金菊社区报账凭证中,普遍存在发票经手人证明人均为出纳、会计。

  ※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不规范,杏林社区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处置等没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账面数和实数不相符;金菊社区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有“温差”,居民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未及时有效处理;工作人员作风不扎实,个别支出项目未及时公开公示,民生救助工作不细致,不切实际要求老党员满分完成在线答题。

  区邝维煜纪念中学党委

  ※政治引领作用弱化,攻坚克难意识不强。对2015—2018年学校食堂连年亏损问题,时任领导班子缺少研究分析和应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对高中宿位及食堂餐位不足、就餐区没有空调、伙食质量不高等问题久拖未决。

  ※学校主要领导更换频繁,2014年至今已轮换4任校长,不利于长远规划和发展;干部交流轮岗规定执行不严格,对年轻干部培养有待加强,个别科室主任在同一岗位或在同一部门超过10年。

  ※培训费用支出不规范,在其他费用中列支高三教师培训费,且无证据支撑;2015年至2019年支付外请教师授课费不规范,有的无授课课时量明细和教师职称资料。

  ※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培训费用审批流程、报销支出审核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不完善,招标评标过程流于形式,工程款项支付流程审核不严格;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确定校服中标单位流程不规范,学校未能提供2014年至今校服招标、评标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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