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内设部室及职能
团区委机关内设3个部(室)
(一)办公室
协助团区委领导班子组织机关日常工作;统筹协助全区共青团的重大活动,负责班子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工作例会等会议;负责文秘、收发文、用章管理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请示、领导讲话等文稿;负责财务、审计、机要、保密、档案、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机关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行风评议、信访、12345热线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团区委领导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的工会、信息网络维护、垃圾分类、健康促进、对口帮扶工作。承办团区委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组织宣传部
负责全区团员发展、教育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培训,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换届、团费收缴、青年大学习等工作;协助党组织选拔、配备、管理、考核团干部;负责青年人才培养和举荐工作;负责青年发展工作,开展青年交友、青年夜校、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粤港澳交流等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含计生、劳资、机关保险、公费医疗、出入境管理、请休假、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发布、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工作。承办团区委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联系区青年联合会、镇街团组织、区直机关团组织、中学团组织、驻花央国企团组织、空港联盟团组织。
(三)青少年工作部
负责预防青少年犯罪及青少年群体帮扶关爱工作;负责青年志愿服务、青少年社会实践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科普、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等活动;负责青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导青少年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平安综治、基层治理、普法、拥军等工作,动员青年参与社区工作;负责全区少先队工作,组织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干部,开展校外少先队阵地建设。承办团区委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联系团属青年社会组织、驻花高校团组织、全区各级少先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