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气象部门开展雷电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管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雷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增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精准性,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穗应急规〔2020〕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花都区气象部门在行政区域内开展气象防雷安全单位开展雷电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雷电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花都区气象部门对雷电风险管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和实施花都区雷电风险管控工作,根据气象防雷安全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所处的场所、部位对比风险分析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将雷电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分别用红、橙、黄三种颜色标示。
根据风险等级,对行政区域内气象防雷安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防雷安全监管效能。建立气象防雷安全单位信息库,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雷电风险管控责任人、雷电风险应急管理人(或联系人)等。信息库内容根据单位反馈信息及时更新,气象防雷安全单位名录每年更新一次,对气象防雷安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建立雷电风险排查和风险治理台账,对风险等级低企业实施便利化措施,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风险点隐患,落实“闭环”管理。
下一步,花都区气象部门将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向气象防雷安全单位提供防雷减灾安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积极推进联合监管,将存在雷电重大风险且拒不落实整改的气象防雷安全单位纳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